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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03    来源: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药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11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省药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领巡视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迅速行动,全力推动4个方面、15类问题事项、4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体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和措施。根据巡视反馈意见逐项分析、认真细化,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机构,专班协调推动整改落实。二是主要领导作为总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3次领导小组调度会,高效推动整改工作。三是班子成员勇于担当,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直接抓、具体抓,带领分管处室单位,不等不靠、不推不躲,坚持周调度、月汇报,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进展”,完成了整改预定目标。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之以恒抓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

  1.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1)全面精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产管并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药品监管工作。二是深化学习交流。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发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三是积极排查隐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印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地毯式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2)从严从细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落实医药强省建设,支持“高精尖”药物创新研发,协调国家药品审评专家解读政策,为企业新药研发、重大变更答疑解惑;出台《关于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承办第十四届东北亚博览会第三届中国(长春)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大会,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平台。二是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分解任务、制定清单,按图推进落实。三是落实吉浙对口合作协议,选派3名审评专业干部赴浙江省药监局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提升业务能力。

  (3)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修订《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程序,杜绝党组会泛化,维护局党组对重大决策部署的领导。四是印发《省药监局领导干部出版讲学等相关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出版讲学等相关活动请示、报备程序,履行领导干部发表文章、讲学报备3次。

  (4)着力打造“为民药监”。一是做好群众药事咨询服务工作。调整设置2部对外咨询电话,指定专人接听、汇总和解答群众反映的药品安全方面问题;同时,通过新开发的OA系统答复台账模块,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防止电话漏接或无人接听。二是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印发《省局领导包保市州解决企业存在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对口包保市州的局领导和联络员,形成了企业与省局之间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三是优化审批服务。重新梳理完成政务服务及备案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出台《吉林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后监管事项变更工作程序》,再造工作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2.突出主责主业,积极履职尽责,全力做好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

  (1)充分发挥局党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带动作用。一是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将全部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7方面、23项一级指标、51个具体项目,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出台《关于支持促进长春新区“长春药谷”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梅河新区建设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等“6+1”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产业发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促进“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节点城市产业链、创新链快速聚集,助推产业发展。

  (2)千方百计推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成立助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并明确工作职责,研究破解发展难点、堵点。二是建成“两品一械”信息开放平台,包含省内文号转让模块、药物临床研究模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模块、创新药物研发模块、药品服务供需信息模块、校企人才互通模块、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模块、金融投资机构模块等,为企业搭建产学研用互动交流平台,累计发布相关信息300余条。平台金融投资机构模块实现了与“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链接,并专门开辟了“医药企业金融超市”栏目,为企业提供了快捷的金融服务渠道。三是优化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创新(吉林)服务站,配备专业人员,服务医疗器械重点品种创新研发。四是完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置咨询工作机制,开展医疗器械注册前置咨询和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初核,对重点创新品种进行产品注册帮扶指导。

  (3)切实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一是层层压实药品安全责任。召开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省市县三级贯通部署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印发《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印发2023年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部署年度监管任务,并不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和进行抽查暗访。三是加大疫苗检查力度。按照《疫苗管理法》规定,督促疫苗生产企业如实记录生产、检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四是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突出疫苗、高风险药品品种、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农村药店、个体诊所、网络售药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将近三年各级抽检、监督检查发现的风险较高、隐患较大的药械品种,纳入2023年度抽检计划,并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处置。

  3.立足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强化政治责任。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领药品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领会,融入药品监管实践。二是积极化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隐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强化信息安全。一是出台《省药监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工作专班,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第三方舆情监测人员保密审查,调整优化管理人员,并按照涉密人员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完善应急机制。一是加强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建立涵盖市、县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队伍,开展应急培训,交流经验做法,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将县级药品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保障药品安全的工作合力。

  (4)压紧压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省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调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班子成员全部加入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分工分别牵头负责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解除了省局微信官方平台运维服务合同,指定专人管理,并进行了保密审查。

  (5)严格落实党管保密的政治责任。调整省局保密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规范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设备管理。

  4.优化职责分工,突破难点任务,深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1)突出政治担当。一是纠正违规设岗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职数配备规定,认真纠正历史遗留的擅自设立岗位等问题,并举一反三在全局进行了自查。同时加强干部政策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肃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必须向省局党组报告,特别是在签订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时,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防范诉讼风险。

  (2)着力破解难点。一是与省医保局制定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共同应对国家医改政策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二是完成《吉林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调研报告》《吉林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吉林省化妆品产业调研报告》,为省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参考。

  (3)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印发《关于明确部分工作职责的意见(试行)》《关于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备案的通知》,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内部分工、检查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调整分工作出具体要求。二是制定《药品检查员调派管理办法》《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理顺检查员管理体制,加强检查员考核、选派和日常管理。三是加强检查员培训,完成2023年度检查员培训计划,逐步提升检查员能力素质。

  (二)突出责任落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印发《省药监局党组关于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省局党组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二是省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并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并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风险点排查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一是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执行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完善机关和检查分局车辆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对8台账实不符车辆完成固定资产核销处理。三是强化重大项目管理。党组会议审研“智慧药监”一期新增项目并纳入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

  (3)督促机关纪委积极履职担当。编制《省药监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手册(试行)》,规范问题线索受理、移交、处置程序,统筹发挥纪委委员和处室、直属单位纪检监督员力量,提升监督办案能力。共函询处理1起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被信访举报案件。

  2.主动履行派驻监督责任。

  (1)强化政治监督。一是督促省药监局党组结合我省实际,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推进,形成全年重点任务总施工图。二是结合重点任务开展跟踪监督,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了解、查阅扶贫材料等方式,对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实地监督检查。三是向省药监局党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监督建议》,并调度省药监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四是严格按照会商机制要求,与省药监局党组多次召开会商会议,通报反馈问题,共同研判廉政风险。五是创新方式方法,设计并组织填写《干部政治体检表》,充实廉政档案内容,全部实现电子化管理。

  (2)主动监督执纪问责。一是超前谋划工作,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议,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情况,提前谋划设计年度监督执纪工作。二是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提高履职本领。三是积极主动靠前监督,对省药监局两个分局日常工作开展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检查,结合监督中发现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四是拓展监督模式,为有效贯通派驻监督与驻在单位内部监督,打通监督壁垒,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分析研究破题之策。五是紧盯重要节点,认真研究部署“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监督工作提示函》。

  (3)切实做好深化“三转”工作。一是系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吉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工作规定》,聚焦监督重点精准把握派驻监督职责定位。二是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开展“回头看”,目前只参加驻在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个议事协调机构。

  (4)积极指导机关纪委履职尽责。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对机关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开展检查抽查,对程序履行、措施使用、证据调取、定性量纪、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整改。二是采取以案代训方式,纪检监察组牵头与机关纪委组成联合核查组,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三是督促驻在单位党组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并帮助加强培训,2023年度帮助机关纪委完成2批次基层纪检干部轮训。

  3.严抓党风廉政建设。

  (1)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一是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压实“一岗双责”和常态化监督考评责任,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督促廉洁自律、加强队伍管理。机关纪委在重要节假日前对要害部门、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

  (2)严防严控廉政风险。一是完善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违纪违法案件。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案件,分析原因,引以为戒。二是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廉洁吉林”公众号有关典型问题通报等,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并对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印发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专项资金管理三个内部控制制度,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和重大事项从严监管,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3)抓实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一是对干部选任严格把关。省局党组严格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省药监局局管领导班子及局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细则》,加强对局管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制定《2022年度规范化建设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评工作方案(试行)》,切实加强对各处室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四是印发《关于对部分存在特殊情况的干部限制使用的若干规定》,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要求。

  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1)树立务实工作作风。一是落实联系点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党支部联系点的通知》,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党支部,每年2次深入联系点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开展全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攻坚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落实市州包保帮扶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2)加强疫苗生产监管。一是印发2023年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对疫苗生产流通监管作出明确部署。二是举办“全省药品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培训班”,组织学习《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培训122人次。三是推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WHO预认证。这是我省疫苗第一次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对全省疫苗产业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3)坚决纠治形式主义。一是出台“为企业办实事”工作制度,广泛收集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用药生产需要,完成对14户企业的“特殊药品购用证明”和2户企业委托生产的现场检查。二是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作风攻坚,树立务实作风,强化便企服务。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充分发挥党组统筹领导作用。党组会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事关全局性政策落实。

  (2)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强化议事决策责任,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党组书记坚持末位表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积极破解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对新核发许可采取公示程序,对各类核发换发行政许可采取定期公告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

  (3)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内法规,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及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安排,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一一审阅把关,杜绝照抄照搬、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行为。

  2.严肃选人用人工作。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一是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同时,在干部政治自评基础上,进行干部政治表现正向、反向测评。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转正试用期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规定,及时开展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调整3名延长试用期干部。三是全面规范干部考核工作。印发《省药监局局管领导班子及局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考核程序及标准。

  (2)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是落实省委“314151”工程意见,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选任相应年龄段的处级领导干部。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查证不实的举报,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并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消除负面影响。三是加大平时谈心谈话力度,对个别干部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纠偏,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试行)》,调整优化干部配备,促进人岗相适。二是选配3名检查分局局长,加强分局领导力量。三是做好异地交流干部生活保障,按照政策要求,为1名挂职干部解决周转住房,保障居住需要。

  (4)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2019年以来所有填报对象进行梳理,纠正发现的问题。二是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干部出国(境)台账,并形成自查报告。三是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从严把关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四是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任)职问题的通知》,明确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对违规在学会、协会兼职的4名领导干部,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辞去兼任职务。

  3.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成立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印发《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工作职责,规范会议制度及程序。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综合评价意见表》,现场量化测评,科学评价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质量和水平。

  (2)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是组织基层党组织全面参与“奋斗‘十四五’建功新时代”活动。在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评比中,把基层党组织申报参与“奋斗‘十四五’建功新时代”项目情况作为加分项,强力推动基层党组织申报“奋斗‘十四五’建功新时代”项目。30个基层党组织共创建35个项目,参与度达到100%。二是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助企30+”行动,30个基层党组织与30户医药企业结对共建、携手发展。

  (3)深入落实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和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班子成员政治生活档案。二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要求,印发《发展党员制度》《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三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党务干部102人。

  (4)规范党费、工会会费管理。一是印发《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推动党费收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工会收支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4.积极担当作为。

  (1)主动担当疫苗监管任务。一是制定《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派驻检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加强派驻检查员管理,并在实施派驻检查员每年轮换的基础上充实检查力量。二是召开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会议,总结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评价体系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部署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2)杜绝推诿扯皮现象。重新梳理现有政务服务清单、许可清单,对分工不明确、权责模糊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省局实施的许可27项,其它权力10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已经全部实现一窗受理。

  (四)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化省委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1)彻底解决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的通知》,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约谈预算执行落后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二是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清退借调人员的通知》,对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

  (2)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日常整改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实行巡视整改工作周调度制度的通知》,实行周调度、月汇总,确保真正整改到位。

  (3)落实落严整改责任。一是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带头推进整改,并对进展情况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先后3次开展监督检查,调度整改情况材料13份,逐条核实完成情况,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监督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建立“长久立”机制,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化“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认识,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规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标本兼治。局党组将继续按照群策群力、分工负责、对标要求、全面覆盖、统分结合、有机衔接、措施可行、确保实效的原则,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整改,对已经整改的事项,长期坚持,经常组织“回头看”,确保不回潮反弹;一手抓长效,做好现有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该废除的立即废除,该修订的马上修订,该新立的快速启动,推动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持续巩固集中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系统、有效、完备的制度体系,并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事。

  (三)转化整改成果,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重点强化巡视整改结果运用,把巡视整改作为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目标,着力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和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发挥药监部门职能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1763292;邮政信箱: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吉林省药监局;邮编130033;电子邮箱:1597725632@qq.com。

  

  

   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404/t20240403_889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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